原告张**、马**、马**、刘**与被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内黄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内黄县供电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5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7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马**、马**、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李*,被告内黄县供电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张**,被告英大泰和河南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马**、马**、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抢救费、交通费、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住宿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7187.25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6月23日11时许,原告的亲属马**在内黄县田氏镇马高城村南地一机井内用一细铁棍打捞水泵时,铁棍不慎碰触高*线,马**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本文书还有22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