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路友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友公司)与被告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路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被告路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路友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某路项目工程欠款631315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4年12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路项目的透层、稀浆封层施工。约定原告提供用于施工的机具及人员,包工包料,在被告的支持下,完成被告合同及其所要求的工程。施工期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某某路施工均分为两个工作项目:1、透层施工项目,费用为1.5元/平方米,原告共计完成82550平方米工程量;2、稀浆封层施工项目,费用为5.5元/平方米,原告完成92271平方米工程量,依据...(本文书还有21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