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王*的损伤为重伤二级。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撒在此次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2017年8月6日,警察在京港澳高速河北河南交界处将周*撒抓获。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撒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诉称:要求被告人周*撒赔偿医疗费7105.93元、误工费6300元、护理费1342.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伤残赔偿金188070.4元,共计203568.83元。
被告人周*撒及其指定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对于王*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周*撒...(本文书还有18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