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10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临涣选煤厂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刘*矿工人村骗取被害人段某甲为其女儿凌甲进临涣选煤厂交付的押金1万元。
2、2012年10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涡北选煤厂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刘*矿工人村骗取被害人闫**进涡北选煤厂交付的押金1万元。
3、2013年4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涡北选煤厂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刘*矿工人村骗取被害人卞**进涡北选煤厂交付的押金1万元。
4、2013年4、5月份,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涡北选煤厂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相山区惠黎路骗取被害人水**为其外甥王*进涡北选煤厂交付的押金1.5万元。
5、2013年5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淮北市人民医院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濉溪县妇产医院附近骗取被害人荣*进淮北市人民医院交付的押金1.5万元。
6、2013年5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对外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相山区帝***小区附近骗取被害人马某甲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交付的押金1万元;
7、2013年6月,被告人苏玉和虚构了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招工的事实,在淮北市区...(本文书还有187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