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大连中比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庄河市人民法院(2017)辽0283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萍乡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上诉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第11条约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审法院认为该约定为协议管辖,从而驳回了上诉人的管辖异议。但上诉人认为该条约定仅仅反映双方均享有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本文书还有43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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