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与被执行人柳*、林*、无锡市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
  • 案例类型:执行裁定书
  • 案号(2016)苏0213执*号
  • 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 审结日期:2017-11
  •  
  • 【案例概要】

    被执行人无锡市佳轩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区坊前纺城大道288号纺织c31区17号(组织机构代码***:09555-1)。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执行人柳*、林*、无锡市佳轩纺织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007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柳*、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本金421563.25元及相应利息(计算至2016年1月11日为20843.31元,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1563.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085%计算),息随本清。二、柳*、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律师代理费15113元。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有权以柳*、林*抵押的位于无锡市南方不锈钢交易中心17-**室房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690000元的范围内,对上述第一、二项还款及诉讼费的给付优先受偿。四、无锡市佳轩纺织品有限公司对柳*、林*...(本文书还有95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