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东莞现代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妇科医院”)与被上诉人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昱特图像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代妇科医院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6)粤197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富昱特图像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判令现代妇科医院向富昱特图像公司支付图片赔偿金及维权费用人民币10000元;2、判令现代妇科医院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图片;3、判令现代妇科医院承担本案一审诉讼费用。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31日,富尔特数位影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尔特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富尔特公司授权富昱特图像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展览、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使用富尔特公司展示于互联网网站××.tw及该网址所属所有二级域名对应的网站上(包括但不限于××.tw)享有著作权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图形作品等);富昱特图像公司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自身名义对任何第三方侵犯富尔特公司著作权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且此授权涵盖《授权委托书》签订之前及之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出现的侵犯富尔特公司著作权的行为,该授权委...(本文书还有52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