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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与乌鲁木齐***********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17)新01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7-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梅**因与被上诉人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及原审第三人新疆天信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信港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17)新0104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7年9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0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梅**及委托代理人何*、被上诉人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委托代理人乌斯满江·阿不都热依木、原审第三人天信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原审法院认定,梅**系死者陈**母亲。

    陈*于2014年8月1日起在天信港公司开发的新疆天然未来城楼盘从事房屋销售工作。

    2015年7月16日,陈*驾驶天信港公司车辆外出游玩时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

    2016年3月21日,梅**向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因梅**缺少申报材料,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向其开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梅**补...(本文书还有316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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