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各2本,以证明死者张家虎系王**丈夫、系王**、张**的父亲,张家虎系农村居民。
证据二: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各1本、职业资格证书2本**房租及水电费收据6份、2017年4月6日的老河口市仙人渡镇范家营村民委员会证明1份,以证明张家虎生前从事运输、电工职业,并长期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其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证据三:牛首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复印件1份,以证明张家虎是在卓道波吊运预制板时被掉落的预制板砸伤后死亡的。
证据四:火化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各1份,以证明张家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的事实。
证据五:照片13张,以证明是预制板在吊运时断裂酿成事故。
证据六:检验报告1份,以证明魏**、王**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经检验质量不合格。
被告魏**、王**辩称,本案不属于产品质量引起的侵权损害纠纷。事故的发生系卓道波违反吊车安全操作...(本文书还有30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