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韩*,男,1963年10月**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董**,女,汉族,1970年9月**日生,住址,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
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闫**,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时*,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董**与淮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第三人淮南市建筑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不履行法定职责上诉一案,市建委、市建管处不服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16)皖040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7年4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市建委的委托代理人岳*、秦**,上诉人市建管处的委托代理人周*、杨**,被上诉人韩*、董**的委托代理人闫**、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韩*、董**...(本文书还有27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