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昱特图像公司”)诉被告东莞现代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妇科医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被告委托代理人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图片赔偿金及维权费用人民币10000元;2、判令被告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图片;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东莞现代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13年在新浪微博发布的“东莞市现代妇科医院”微博×××://***.com/2177205972中采用了原告拥有的imagemore品牌的5张图片(图片编号为12372046,内容:女人;图片编号为19574011,内容:女人;图片编号为19574060,内容:女人;图片编号为19542057,内容:孕妇;图片编号为19635061,内容:女人)。有关证据已经公证机关公证保全。原告是上述图片的合法的著作财产权人,被告在没有得到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基于商业目的擅自使用上述图片,严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被告现代妇科医院辩称:...(本文书还有47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