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余**、刘**、苏**、惠*系余庄居民,余**、刘**系夫妻关系。庆相桥南侧余庄原隶属于庆相桥社区居委会,后根据《关于我市区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淮证秘〔2004〕77号文件规定,余庄于2004年8月20日划入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办事处管辖。余**、苏**、惠*与张**于2004年4月20日签订《关于相濉路庆相桥三户联建协议书》,约定:甲方(余**、苏**、惠*)提供土地3.3米开间共15间,宽度以原有楼基为准,甲方必须配合提供划拨土地的有效证件,其余证件由乙方(张**)负责办理;分成方式:由南向北先由甲方共分拾间框架门面,其余伍间归乙方所有,另**楼由甲方从南向北共分肆套房屋,其余归乙方所有,并由甲方协调办理证件;甲方配合乙...(本文书还有16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