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以庆让检刑诉(2014)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及其辩护人陈*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26日9时许,被告人吕××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彩虹家园附近集市上,趁被害人彭××不备,盗窃其外衣兜内的现金人民币95元。案发后,赃物被收缴并返还被害人。
2013年12月26日,被告人吕××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庄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事实,被...(本文书还有5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