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与被告四平市铁西区孟*岭镇四台子村民委员会、被告张**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的委托代理人尹*,被告四平市铁西区孟*岭镇四台子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人唐**,被告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l、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梨树县孟*岭四台子村签订的“林地转让协议”;立即返还承包费10000.00元并赔偿利息款23700.00元,小计33700,00元整;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940.00元、交通费200.00元、伙食补助费700.00元,小计3840.00元整;上述两项共计人民币37540.00元整;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及被告梨树县孟*岭四台子...(本文书还有173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