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30日21时许,被告人黄德光与被害人陈**在本市二环路西二段73号金沙时代广场的东海渔福茶楼因打牌发生口角。当晚23时许,被告人黄德光与被害人陈**在金沙时代广场汇鑫商务酒店门口又发生口角,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黄德光返回屋内拿来一把单刃匕首,并用此匕首捅入被害人陈**胸部,造成被害人陈**心脏损伤。后被害人陈**被送往四川省人民医院急救,同年12月8日被害人陈**死亡。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陈**死亡原因符合胸部刺伤致心脏破裂、修补术后遗留室间隔穿孔、并发重度感染。
2013年10月30日23时10分许,被告人黄德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害人陈**被刺伤后,于2013年10月30日23时许入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2月8日死亡。住院40天...(本文书还有17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