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鑫星建筑材料厂因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不服鸡冠区人民法院(2018)黑0302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李*上诉称,请求撤销鸡冠区人民法院(2018)黑0302民初****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首先,上诉人户籍地及××住所××均在黑龙江省××县,不在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居住。其次,上诉人是向虎林***小区建筑工地出售红砖,红砖送至施工现场交接,因此合同履行地是虎林***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文书还有4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