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石*、上诉人shixiaomei(石**)因与被上诉人石**、石**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8)黑0110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石*、上诉人shixiaomei(石**)、被上诉人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白**,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shixiaomei(石**)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确认石**、石**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无效。2.石**、石**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一审法院未审查石**、石**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石**将案涉房屋以2万元价格出售给石**,事实上石**并未支付合同约定的对价,其在庭审时也承认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事实。2.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本案有误。该条必须是善意取得。石**被诱...(本文书还有43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