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并经庭审质证的被告人户口证明,抓获经过,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黄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购房协议书,过户条案,明细清单,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手机微信记录提取照片,收据,物证照片,提取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刑事案件涉案物品辨认笔录及照片,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予以印证,均查证属实。被告人浦某某对证据质证提出其中5万元是跟被害人借的。辩护人对证据无异议。本院认为,...(本文书还有5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