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桂0406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市碧邦家居有限公司、廖**、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逾期没有履行义务。在执行中,本院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市碧邦家居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梧州市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梧国用(201x)第x号,面积x平方米]及厂房、位于梧州市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梧国用(20x)第x号,面积x平方米,梧房权证万秀区字第××号,建筑面...(本文书还有4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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