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北京谋智火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谋智火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快乐阳光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1民初****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3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谋智火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孙**,快乐阳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唐*、艾*到本院接受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谋智火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1、一审判决认...(本文书还有107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