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秦**因与被申请人季**委托合同纠纷,于2019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季**所有的位于东宁市xx路xx小巷xx号**层xxx号门市;查封被申请人季**、郭**共有的登记在郭**名下的位于东宁市xx路xx小巷xx号**层xxx号门市。申请人秦**用其所有的位于东宁市xx街xx号**单元**层**室房屋及申请人秦**与案外人王*燕共同共有的位于东宁市...(本文书还有38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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