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与被告曹*、上海紫清禾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清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曹*、被告紫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孟**、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32,427.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0元(20元/天×12.5天)、残疾赔偿金136,068元(68,034元/年×20年×10%)、误工费12,100元(2,420元/月×5个月)、护理费6,050元(2,420元/月×2.5个月)、营养费3,000元(40元/天×75天)、交通费500元、...(本文书还有26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