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黑龙江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第九制砖厂(以下简称九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润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郭*,被告九砖厂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润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九砖厂履行润成公司、九砖厂之间转让协议书,协助润成公司办理土地更名过户手续;2.将九砖厂的公章交付给润成公司;3、九砖厂承担案件受理费。事实和理由:2008年3月18日,润成公司、九砖厂之间签订了企业转让协议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九砖厂已支付全部转让费,且双方未实际经营,润成公司已付的几百万资金,也已经8年多,每年催...(本文书还有16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