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刘**、司**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18)京02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8年3月30日,人社部对刘**、司**作出人社公开〔2018〕6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以下简称67号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本机关于2018年3月13日收到你们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人社厅发〔2017〕47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及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告知如下:你们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刘**、司**起诉至一审法院称:2018年2月26日,刘**、司**...(本文书还有11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