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庆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宁夏布纬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纬公司)、石嘴山市惠农区治沙林场(以下简称惠农区林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石民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庆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彭*、被上诉人布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刘**、被上诉人惠农区林场的委托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06年3月22日,被告庆华公司将庆华工业园**期项目建成内的行政区和...(本文书还有110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