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马*因与被上诉人大理新大陆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17)云290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7年1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马*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137962元(底薪12652元+绩效工资125310元);二、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加付赔偿金137962元;三、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赔偿金60713元。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一审提交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主张绩效工资的十六套房屋是上诉人销售的事实,一审认定证据与本案无关联错误。被上诉人也部分认可了上诉人销售房产的事实,却拒不出示十六套房产的认购协议书。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被上诉人拒不出示真实的薪酬体系凭证,甚至伪造《月薪资发放情...(本文书还有44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