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严**、古**、黎**、刘**、廖**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桂11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8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周*2(另案处理)在深圳市通过他人的介绍加入dgc公司并成为会员。之后,周*2窜到广西贺*市成立非法传销组织分支,利用互联网平台,以投资dgc虚拟币赚钱为幌子,拉人头发展下线,要求下线至少缴纳人民币680元(100美金)以上成为dgc公司会员。上线人员从下线人员缴纳的费用中抽取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获取非法利益。每个参加者最多只能发展两个直接下线,下线再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型网络层级结构。

    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被告人严**于2015年12月由周*2介绍和发展加入dgc传销组织,成为周*2的下线。严**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发展被告人古**等人作为直接下线人员。至案发时,被告人严**发展下线人数累计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非法获利人民币567.2322万元,收取传销资金超过人民币567.2322万元。

    2.被告人古**于2015年12月由被告人严**介绍和发展加入dgc传销组织,成为严**的下线。古**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发展被告人黎**等人作...(本文书还有1773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