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初虹、高**、王*、许**与被上诉人沈阳市房产局,原审第三人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拆迁许可证延期一案,上诉人不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0105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7年9月15日,被告沈阳市房产局向第三人沈河区城建局颁发拆许字(2007)第9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为2007年9月29日至2007年12月28日。2007年12月6日,沈河区城建局向沈阳市房产局提出拆迁延期申请,沈阳市房产局于2007年12月28日作出延长拆迁期限公告沈房拆延公字(2007)年****号,将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止。2008年5月12日,沈河区城建局向沈阳市房产局提出拆迁延期申请,沈阳市房产局于2008年6月30日作出延长拆迁期限公告沈房拆延公字(2008)年90号,将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止。2008年12月9日,沈河区城建局向沈阳市房产局提...(本文书还有31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