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检公诉刑诉(20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师见分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8年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航、代理检察员杨*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师见分及其辩护人赵**、张**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州宇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昊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昊鑫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4日作出的(2015)豫法民二终字第004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于2016年7月6日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在案件执行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6日询问昊鑫公司法定代表...(本文书还有18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