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郭**与被告安徽省凤*****劳动争议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3)凤民一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3-10
  •  
  • 【案例概要】

    原告郭**与被告安徽省凤阳县园艺厂(以下简称“凤阳县园艺厂”)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陈*利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3年9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郭**及其委托代理人姚**、被告凤阳县园艺厂的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郭**诉称:郭**于1994年秋天经弟弟郭士增介绍到凤阳县园艺厂管理果树,当时凤阳县园艺厂同意安排住房及其他福利。1995年1月14日,凤阳县园艺厂与郭**签订了书面聘用合同,1998年12月31日又连续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郭**全家人的户口迁来后,一直属于凤阳县园艺厂单位的居民。郭**从1994年至今一直在凤阳县园艺厂工作,理应属于该单位职工,郭**多次找凤阳县园艺厂协商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相关事宜,凤阳县园艺厂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损害了郭**的合法权益。2013年7月26日,郭**向凤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其以超过法定用工年龄为由,于2013年8月19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为此,请求依法确认郭**与凤阳县园艺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裁决凤阳县园艺厂立即为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凤阳县园艺厂辩称:郭**的请求与事实不符,本案郭**与凤阳县园艺厂之间不存...(本文书还有491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