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与被告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杨**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评估费等共计45,601.5元;事实与理由:2018年1月25日,原告为其车辆豫a×××××号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12,827元,并购买了不计免赔,还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期间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9年1月25日,被告出具了神行车保机动车保险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2018年7月22日,...(本文书还有175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