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诉被告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3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罗*军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谭文先、人民陪审员谭江涛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及其委托代理人税勇,被告李**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进行庭外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协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宋**诉称:2011年9月10日原、被告签订《合资建房协议》,约定由被告提供建房宅基地约380平方米,其中保证给原告180平...(本文书还有93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