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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熊**与被告魏*友离婚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0)潼法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0-12
  • 原始文档:有(购买后可下载) 
  • 【案例概要】

    原告熊**,女,1974年2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重庆市潼南县寿桥乡三教村6组**号。
    委托代理人秦*,重庆市潼南县塘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魏**,男,1971年5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原告。
    委托代理人陈**,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熊**与被告魏**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程增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熊**诉称,原.被告因性格不和婚后时常发生矛盾,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夫妻关系淡漠,近年来双方开始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此,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次子魏*全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2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夫妻共同财产5.5万元平均分割,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
    1.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证明身份基本情况.
    2、潼南县寿桥乡政府证明,证明原、...(本文书还有92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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