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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待遇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案例类型:裁决书
  • 案号潼南劳仲案字(2008)第*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08-12
  • 原始文档:有(购买后可下载) 
  • 【案例概要】

    申请人:全**,女,汉族,52岁,.
    委托代理人:陈**,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重庆市潼南第一造纸厂,住所地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涪江大桥南桥头
    法定代表人:姚祖明.职务:厂长
    委托代理人:童**,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案由:工亡待遇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发生工亡待遇争议于2008年11月20日诉来我委,经审查,我委同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08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仲裁活动.本案现巳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2008年8月10日上午,谢*波驾驶川J******货车撞倒潼南县第一造纸厂内通道围墙,致使正在上班的余*当场死亡.后经潼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亡,而肇事者谢*波无
    力支付赔偿金.现诉来仲委,请依法裁次由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余*的各项工亡待遇共计人民币260000元.
    被申请人辩称:余*是我单位职工因工死亡属实,但属机动车辆事故,应先进行赔偿后再按政策支付。(本文书还有9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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