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男,汉族.1956年7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大佛路**号附40号.
委托代理人陈**,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机构代码***:28795-X).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号.
法定代表人龙**,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男,汉族.1980年6月**日出生,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第三人重庆小康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85699-4).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号.
法定代表人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男,汉族.1963年11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三村**号附7号。
委托代理人李**,男,汉族.1944年8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倍酸新村**号.
原告陈**不服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江北区人保局)行政批复一案,于2010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0年7月8日受理后,于2010年7月15日向被告江北区人保局送达起诉状...(本文书还有43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