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女,1951年12月**日出生,汉族,系退休工人。,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开街西三巷47号。
原告:张*,女,1979年11月**日出生,汉族,系大连旅顺烟草公司职员,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开街西三巷47号。
原告:刘**,女,1979年2月**日出生,汉族,系旅顺规划局村镇办工作人员,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育慧街**号。
共同委托代理人:周**,男,1942年10月**日出生,汉族,系旅顺盐场退休干部,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民主街西一巷2号。
被告:李*,女,1988年5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大连市旅顺九三路**号。
被告:李**,男,1958年11月**日出生,汉族,系大连中海航船务公司司机,现住同上。
共同委托代理人:刘君,系辽宁邦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号。
法定代表人:杜**,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系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书还有31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