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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与新乡市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0)辉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0-07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与被告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4月3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日本院作出受理决定,直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向原、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并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于2010年6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及委托代理人王**,被告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及委托代理人范**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原是原告及其家人于2002年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2006年由于多种因素,使得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由李**带资入股的协议。之后,被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原告仍为股东之一。自此几年来,虽经原告多次口头、书面提出要求被告提交原始会计凭证及财务报告,可被告拒绝原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拒绝向原告提交营业收入日、月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且不给原告按股进行红利分配,严重侵犯了原告作为股东的...(本文书还有306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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