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与赵**等*人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排除妨害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4)五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4-12
  •  
  • 【案例概要】

    被告赵**、杨**、贾*、白**辩称:2014年3月,四被告强行种植小麦不属实,在总排干附近耕种的不是四原告,而是同联九社的十九户社员集体商定的,并非四人所为。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四被告种的土地是社内集体所有的土地,非原告所诉的转包土地范围内的地。原告的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被告种的是自己的集体的土地,不影响原告的权利,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无依据。

    被告赵**、赵**、赵**、赵**、赵**、李**、张**、张**、白**、杨**、贾**、邢**、张*、巫**、陶**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从2004年起,原告李**承包内蒙古河套灌区排水事业管理局管辖的总排干沟南侧围堰内沟留地,2014年1月1日,原告与内蒙古河套灌区排水事业管理局总排干沟第三管理所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由原告李**承包总排干沟南侧围堰内沟留地共计14.5亩,用于耕种粮经作物。承包期...(本文书还有76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