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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陈**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所有权纠纷>>共有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6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1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诉被告陈**、陈**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侯德独任审判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路××号××房(不动产登记证号:粤20**佛禅不动产权第0××5号)及其该房屋配套座落于禅城区××路××号首层**号的车房(房地产权证:第c××7号、土地证号为:佛府国用2004第0×**)归原告所有,并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前述房屋的变更过户手续;2、请求判令原告按上述房屋及车房的市场价值依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4民终****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两被告继承份额给付房屋及车房1/42份额的折价款给予每被告20000元(折价款最终以评估价格计算);3、本案的全...(本文书还有190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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