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松*******起诉指控原审被告人陈**、陈**、李**、李**、李**、徐**、陈**、廖**、方**犯诈骗罪一案,于2021年4月13日作出(2020)沪0117刑初****号刑事判决。判决后,原审被告人陈**、陈**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陈**搭建游戏对战平台,招募了被告人陈**、林某1等人,后陈**等人先后招募了被告人李**、李**、陈**、徐**,李**、廖**、方**等人,在王*荣耀游戏大厅发布游戏高手带人上分的留言,与被害人微信联系后,冒充游戏高手以赢得排位赛可以赚钱为由,引诱被害人进入平台充某,后采用相互串通故意输比赛等方式骗得被害人何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688,366.84元(以下币种同)。陈**于2020年1月...(本文书还有28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