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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温岭市城********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浙108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09
  •  
  • 【案例概要】

    原告姚**与被告温岭市城********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并当庭变更诉请:1.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9789元;2.判决被告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28800(1440*10*2)元。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7月1日、8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温岭市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2021年8月4日,双方申请庭外和解二个月,但协商不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温岭市城********辩称,一、被告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解除合同之前,已在筹备欲开办与被告单位经营同类儿童理发店,与被告单位从事明显存在着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并想撬走被告的员工和客户,徇私舞弊,严重损害被告的利益,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原告确也在筹备的儿童理发店经营与工作。原告行为已有违作为劳动者执业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违劳动者的基本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也有违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要求。被告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原告的不诚信和有损原告利益的情况,不得以才予以解除...(本文书还有144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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