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青海银行***********与被告陈**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青海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管**、被告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青海银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归还信用卡贷款本金14071.04元、利息3304.28元、费用3243.68元,共计20619元;2.判令被告陈**支付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680元;以上合计21299元;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含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8年2月26日...(本文书还有5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