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冯**与被告徐**、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被告英大泰和***************(以下简称英大财保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0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汤**、被告徐**、被告英大财保上海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原告冯**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251.2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元、营养费3,600元、护理费7,200元、误工费20,000元、交通费500元、衣物损失费500元、车辆损失费500元(起诉时主张1,000元)、鉴定费900元、律师费3,000元;2.上述损失要求被告英大财保上海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本文书还有19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