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殷**、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7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0
  •  
  • 【案例概要】

    原告殷**诉被告钟**、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审判员柯铭培独任审判,于2022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被告钟**、被告人保财险江门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合共22984.43元(包括:医疗费3634.43元、误工费8500元、护理费4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5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维权律师费4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2年4月8日19时左右,原告驾驶二轮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江门市新会区××镇岭头路段时,与被告钟**驾驶属其公司所有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双水镇卫生院接受治疗,住院1天,后转至新会区人民医院,经诊断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住院3天,留陪人1名,定期回院复诊。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钟**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殷**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本文书还有476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