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梁**、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粤07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09
  •  
  • 【案例概要】

    原告梁**与被告一李**、被告二梁**、被告三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茂名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7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讼代理人刘**、被告一李**诉讼代理人李**、被告三人保财险茂名公司诉讼代理人陈**、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二梁**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145652.39元;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7月12日,被告一李**驾驶粤jl××**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江门市江海区白水带大道由白水带公园往麻三村方向行驶,当日6时43分许,当车辆行驶至江门市江海区××里时,碰撞前方行人原告及由被告二梁**临时停放的粤s5××**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2020年7月31日,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江海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被告一李**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二梁**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伤情诊断为:1.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2.双肺挫伤病少量胸腔积液;3.右肾挫伤并包膜下血肿;4.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伤;5.胆囊息肉;6.慢性××。原告共计住院24日,住院期间留陪人一名,增强营养饮食,出院后全休2个月。2020年11月25日,经广东法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因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构成一个十级伤残,原告为此支付了鉴定费3276元。被告...(本文书还有63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