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郭**,天津普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马*,曾用名马小旗,男,1990年3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安徽省颖上县,住天津市西青区。因本案于2019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2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2021年4月12日予以释放。
诉讼代理人黄**,天津瑞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周**,男,1978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颖上县。
诉讼代理人李**,天津卓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王**,天津卓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男,1967年1...(本文书还有6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