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北京某有***;北京某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豫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北京某有***(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原审被告北京某有********(以下简称某开封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24)豫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甲公司、原审被告某开封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陟蕊,被上诉人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24)豫02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改判驳回王**的诉讼请求;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王**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法律适用错误。1、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借款关系真实有效”明显系法律适用错误。本案中,在卷证据可以确凿的证实:第一,案涉款项系王**在明知出借信用卡系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违法、违规出借其信用卡供李*套取银行资金违规使用。本案中,虽有王**向法院提交的《借据》,但其仍然无法改变案涉款项来源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性质。第二,王**向法院提交的《借据》、起诉书及其庭审中的自认,均证实其出借案涉信用卡套现金额后是收取利息的,其收取的利息为每月3000元,因此上述证据可以确凿的证实王**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基于上述,某甲公司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本文书还有546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