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松原市星*********(以下简称星星建设公司)与被告松原市住**********(以下简称住建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星星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刘**,被告住建房地产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星星建设公司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住建房地产公司给付星星建设公司工程款16,506,145.7元(庭审中变更为11,457,226元);2.判令住建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自2017年12月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以11,4...(本文书还有113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