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吴**、吴**、吴**诉被告北京市丰********(以下简称花乡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毁损财产一案,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吴**、吴**、吴**、吴**诉称,涉案房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刘*村×号,原为吴*1所有。吴*1去世后**房屋归其子吴*2所有。吴*2、芦某育有长子吴*3、次子吴*4、长女吴**、三子吴**、次女吴**。吴*2于2003年7月20日去世,芦某于1990年12月15日去世。吴*3于1974年1月23日去世,未婚。吴*4于2014年5月12日去世,吴**为吴*4之女。2014年,因丰台站配套市政工程即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涉案房屋被列入拆迁腾退范围之内。迄今为止,就涉案房屋...(本文书还有7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