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卢**、闫**与陈**、某某财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鄂068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5
  •  
  • 【案例概要】

    被告陈**辩称,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和责任划分无异议;陈**所驾驶的车辆已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原告的损失依法应由某甲公司赔偿;陈**垫付的医疗费40000元,请求依法予以返还;诉讼费按责任承担。

    被告某某财保公司辩称,1.被保险标的车驾驶员陈**驾驶标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且在交警调查询问时谎称是唐某辉驾驶的涉案车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对该事实进行了明确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陈**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找人顶包的行为,直接破坏、伪造了事故现场、毁灭了关键证据,致使交警无法作出正确认定,无法查明事故真正的驾驶员是否存在酒驾等违法情况,依法依约不属于某甲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陈**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且在交警调查询问时谎称是唐某辉驾驶的涉案车辆,同样不属于某甲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范畴。根据双方约定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本文书还有433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